何謂BOT ?
所謂BOT,又稱為「民間興建營運後轉移模式」,英文是「Build-Operate-Transfer」,
是一種將政府規劃的公共建設工程委交給民間投資興建並營運一段時間後,再轉移給政府經營的模式。
《BOT歷史補充資料:》
在18世紀中葉時,土耳其邀請了國內外承包商共同參與規劃公共部門民營化政策,是最早採用BOT模式的案例喔!
在臺灣,有哪些BOT的例子呢?
(1)臺灣高速鐵路
總投資金額高達數千億臺幣,投資者為東元電機、大陸工程等公司組成的台灣鐵路公司,
並且由十數家銀行組成銀行團聯合融資,其特許期是由1998年起計35年,應於2033年交還給政府。
高鐵的工程時間歷時8年,於2006年12月24日完工,是中華民國史上最重大的BOT案。
(2)高雄捷運
投資者為中國鋼鐵公司等企業組成的高雄捷運公司,
特許期由2001年起計36年,於2036年時交還給政府。
(3)台灣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
投資者為遠東集團、東元電機等公司組成的遠通電收。
(4)臺北轉運站
又稱為「交九轉運站」,是由日勝生活科技投資,
為百貨商場、旅館、住宅及長途客運站所結合的大樓,
特許期由2004年起計50年,於2054年交還台北市政府。
(5)台北101
於1997年由14家民間企業共同組成的「台北金融大樓股份有限公司」取得地上開發權,
而開始進行規劃建造,特許營運期到2067年,無償還給台北市政府,
營運期間內,每年要付新臺幣7億元的土地租金給台北市政府。
(6)市府轉運站
由統一集團投資,為日本的阪急百貨在台灣第二個據點,
大樓由統一阪急百貨與長途客運站所組成。
(7)台北市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YouBike微笑單車)
由台北市政府委託捷安特經營。
其他BOT案還有正在興建的台北大巨蛋、台北雙子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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