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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黃景揚 地政士 0931-062-585

民國108年的第3個解釋出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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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依稅捐稽徵法或稅法規定應補、應退或應移送強制執行之稅捐,免徵、免退及免予移送強制執行之限額」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四月一日生效

財政部令

中華民國102年4月1日

台財稅字第1020055168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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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繼承或贈與免稅額、課稅級距金額、不計入及各項扣除額

財政部於106年12月14日公告107年發生的繼承或贈與案件適用遺產及贈與稅(下稱遺贈稅)法規定之免稅額、課稅級距金額、不計入遺產總額及各項扣除額之金額如下:

一、遺產稅

(一)免稅額:新臺幣(下同)1,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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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建造在公共設施保留地上的房屋,是否屬於特銷稅課徵標的範圍 ?


一般來說,銷售持有期間在2年以下的房屋及其坐落基地或是依法得核發建照執照之都市土地,

依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第2條所規定,都應該予以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簡稱特銷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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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令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3年1月21日

發文字號 : 內授中辦地字第103665012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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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士法第51之1條:

「地政士違反第26條之1第一項規定,經主管機關限期改正而未改正者

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應按次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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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 103  年 1  月 3  日立法院第 8  屆第 4  會期第 17 次會議通過
(公報初稿資料,正確條文以總統公布之條文為準)
第 11 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發給開業執照;已領者,撤銷或廢止之:
           一、經撤銷或廢止地政士證書。
           二、罹患精神疾病或身心狀況違常,經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委請二
               位以上相關專科醫師諮詢,並經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認定不能
             執行業務。
           三、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四、受破產宣告尚未復權。
           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為前項之撤銷或廢止時,應公告並通知他直轄
           市、縣(市)主管機關及地政士公會,並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四款規定不發、撤銷或廢止開業執照者,於原因消滅
           後,仍得依本法之規定,請領開業執照。

第 51-1 條 地政士違反第二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經主管機關限期改正而未改正者
           ,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
           應按次處罰。

第 59 條   本法自公布後六個月施行。
           本法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五月十二日修正之條文,自九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三
           日施行。
           本法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十三日修正之第二十六條之一、第五十一條之
           一及第五十二條之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三日修正之第十一條,自公布日施行;第五
           十一條之一,自公布後三個月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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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樹林地政事務所推出QR code,民眾洽公可以先查詢等候人數。

據聯合報記者邱榆蕙報導,今年新北市9間地政事務所為擴大便民範圍,

各自推出新的智慧洽公服務,其中樹林地政事務所推出只要掃描QR code即可用手機查看現場等候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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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媒體報導,立法院於2014年1月3日三讀通過修正地政士法,

未來地政士登陸實價有錯誤,若經檢舉或糾正,只要在15日期限之內修正資訊就不會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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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聯合報記者修瑞瑩於2014年1月13日報導,

台南市今年將辦理1萬6630筆的土地重測,主要集中在東區、永康、鹽水等地區,

市府地政局表示,坊間謠傳「不出面指界比較好」,認為可以到時候再來爭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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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條文

中華民國103年1月13日行政院院臺建字第1020075757號令修正

第六條    (刪除)

第七條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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